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仲裁动态 >> 榆仲新闻

联合招募!陕西省“仲裁友好型律师事务所”申报启动

2026-04-30 13:08:06.0 访问:5
打印 【字体:

联合招募!陕西省“仲裁友好型律师事务所”申报启动

为深入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要求,推动仲裁与律师行业深度协同发展,由陕西省内九家仲裁机构西安仲裁委员会、咸阳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员会、宝鸡仲裁委员会、铜川仲裁委员会、延安仲裁委员会、榆林仲裁委员会、汉中仲裁委员会、安康仲裁委员会排名不分先后联合开展“仲裁友好型律师事务所”培育工作现面向全省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构建开放、共享、协同的仲裁生态圈,全面提升我省律师事务所仲裁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

核心权益

入选律所将获得九家仲裁机构在专业赋能和品牌联动方面的联合支持:

1.专业赋能优先参与仲裁实务培训、专题研讨,定期获取典型案例、行业报告等专业资料,提升仲裁代理规范化水平。

2.人才支持:为青年律师提供仲裁机构实习、庭审观摩机会;优秀律师可在仲裁机构选聘仲裁员、调解员时获优先推荐。

3.品牌与业务联动:纳入认可名录并联合宣传,开展仲裁推广活动,参与行业主题沙龙联席会议促进交流协作

、主要职责

入选律所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恪守履职规范: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所内担任仲裁员的律师,恪守中立、独立、公正原则;代理仲裁案件的律师,忠实履行代理职责,不以不当方式干预仲裁程序。

2.客观推广仲裁:宣传仲裁制度优势与适用场景,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3.提升代理水平:建立内部学习机制,定期开展仲裁规则、实务技能培训,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

4.参与制度共建:积极参与仲裁机构组织的研讨、调研及规则修订征询,为完善仲裁制度建言献策。

5.配合动态管理:培育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配合开展评估、调研工作。

、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律所需满足以下条件:

1.陕西省内律师协会正式会员单位,执业管理规范

2.近五年无重大执业纪律处分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3.认同仲裁价值,有明确发展仲裁业务的意愿,愿意参与仲裁制度宣传推广;

4.具备支持仲裁业务发展的内部机制,拥有一定数量仲裁业务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

5.愿意协助客户优化争议解决条款,规范代理仲裁案件

6.符合各仲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补充条件。

、申报须知

1.首批名额不预设固定数量,由联合培育工作组统筹确定,坚持质量优先;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3.申报材料清单:

1)“仲裁友好型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近五年无重大执业纪律处分及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仲裁业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仲裁员聘书、典型仲裁案件代理情况、培训经历等);

5)其他可佐证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

4.申报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律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对应所在地仲裁机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各仲裁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5.申报表获取:律所可在所在地仲裁机构官方网站下载,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
图片

6.本次培育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榆林仲裁委员会申报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0919-3525685;

姜老师0912-3595248;

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24楼

电子邮箱:ylzcwyh@126.com

(二)其他联合仲裁机构申报咨询

其他联合仲裁机构专属咨询渠道、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及二维码信息,由仲裁机构自行发布公示,律所可通过所在地仲裁机构官方平台查询了解。

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积极申报,携手共建陕西仲裁优质服务生态!